中國大陸維權律師浦志強(左)被控煽動民族仇恨、尋釁滋事,北京法院二十二日判他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圖/路透
【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大陸維權律師浦志強涉嫌煽動民族仇恨罪、尋釁滋事罪,周二上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兩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浦志強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據報導,浦志強在開庭後回看守所辦理完手續,便可回家。大批警員在法院外駐守,不准任何人停留,到場外國記者亦被便衣警員趕走,有消息指在法院外圍觀的十數名支持者被當局帶上警車和巴士。
大陸央視和新華網報導,法庭指浦志強如實供述指控的犯罪事實,積極認罪悔罪,法院對其從輕處罰,並對其宣告緩刑。
去年五月,浦志強被控尋釁滋事罪遭到拘留,警方之後增加三項指控,包括煽動民族仇恨、煽動分裂和非法獲取個人資訊。今年五月,北京市檢方以煽動民族仇恨和尋釁滋事罪對浦志強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