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捷運雙狼落網,立委要求嚴懲性侵犯,甚至修法納入鞭刑。由於鞭刑涉及人道問題,立委提出後引起很大爭議,法務部長施茂林昨天表示,將在一個月內召集專家進行研究。至於去年上路的性侵假釋犯配戴電子監控器措施,也要縮短評估期。
部分民進黨立委擬修法對判刑確定的連續性侵犯、惡性重大性侵犯,處以鞭刑處分。施茂林昨天在立法院施政報告時表示,在民主人權演進過程中,鞭刑已逐步被排除在外,是否有必要實施,需要匯集民意、專家意見和考量人權,這並非單一的一個問題,將在一個月內邀集各界討論。
另外,國民黨立委羅世雄質詢,依規定,性侵犯假釋後須經三個月評估期才能決定是否配戴電子監控器,恐有造成法律空窗期之虞。他建議,性侵犯假釋時應即配戴電子監控器,配戴一段時間後再評估是否解除。
施茂林回應,現行性侵害監控方式包括測謊、宵禁和例行觀護,並非只是單純仰賴電子監控器,但為減輕外界疑慮,法務部將在一個月內作好協調工作,解決法規與地方政府協調的問題,將配戴評估期從三個月縮短到兩個星期。
據了解,朝野立委都曾提案推動鞭刑立法,不過因為鞭刑手段過於殘酷,爭議太大,最後不了了之。目前世界各國中,只有馬來西亞、新加坡、巴基斯坦、阿富汗、伊朗、沙烏地阿拉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及葉門等國家維持鞭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