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推動校園零體罰,但罵學生是豬,算不算體罰?教育部官員對此表示,罵學生是豬,只能算是「人格侮辱」,不算體罰。此一說法,推翻了先前教育部官員所說的「罵學生太笨、是豬,都算體罰」。目前體罰定義經教師、家長、法界代表開會研議後,確定為「對學生身體上的傷害」。
官員說,罵人不算體罰,主要是採納法界人士的建議,「因實在太難界定了。」教育部訓委會常務委員柯慧貞說,體罰有個身體的「體」,所以對學生身體上的傷害,才能定義為體罰。但不只是老師打學生算體罰,命令學生自行為之的蹲跳、蛙跳、罰站,都可算體罰。
訓委會專門委員傅木龍表示,罵學生不算是違反教育基本法中校園零體罰的規定,也不會受到相關的記過懲處等行政處分。但並不代表教師可以任意辱罵學生,如果損及學生的人格發展與尊嚴,學生還是可以依目前刑法中的公然侮辱罪提告。
教育部訓委會指出,由於近日密集開會,預計體罰的定義、及建議教師對學生各種偏差行為採取的輔導管教辦法,可望在今年四月底前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