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兩岸貨貿談判昨天進入第二天,雙方就技術性貿易障礙章節達成共識,未來一方退運、銷毀及扣留產品時,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廠商原因,不過,市場開放清單仍待今天繼續討論。
第十二輪兩岸貨品貿易談判,昨天主要討論市場開放降稅安排、特別原產地規定、技術性貿易障礙(TBT)、貿易救濟等議題。
會後經濟部國貿局長楊珍妮表示,雙方在貿易救濟及技術性貿易障礙等兩章節取得較大進展,其中防衛措施主要指市場開放後,一方產品在一定期間內進口,造成另一方產業受嚴重損害時,另一方可採取防衛措施。
雙方除了就全球防衛措施、雙邊防衛措施調查期限進行討論外,也就雙邊防衛措施定義、通知、諮商及未來成立貿易救濟工作機制等條文磋商,雙方「大致上有共識」。
不過,對於貿易救濟中有關「反傾銷」等調查程序,楊珍妮說,雙方還有些意見,未來還要繼續討論。
技術性貿易障礙部分,楊珍妮說,涉及物品標準強制性或技術性規定、規範、評鑑程序,但不適用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且不涉及雙方主管機關所制定採購規格,目前大部分條文已底定。
由於過去業者產品輸銷到大陸,在主要貿易港埠可能發生部分產品不合格被退運、銷毀 ,但廠商不了解原因,標檢局表示,陸方同意未來若因技術性規定,在退運、銷毀、扣留或其他處置措施時,須立即通知進口商及代理人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