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國第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昨天高票通過象徵資本主義市場法則的「物權法」及「企業所得稅法」,首次將「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規定寫入憲法。
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人大會議進行到尾聲時召開大型記者會,他表示,未來二年是維持兩岸和平安定的關鍵,堅決反對台灣以任何方式分裂出去;並聲稱,台灣自古以來就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決不允許任何人改變歷史事實。
陸委會則表示,我國是一個民主獨立國家,主權完全獨立於中國之外,台灣前途中國政府無權干預,中國領導人的對台立論,還是逃避面對兩岸互不隸屬的歷史現實及台灣的民主價值正是阻礙兩岸關係正常發展的最大障礙。至於物權法、企業所得稅法和「共黨制度」不相容,未來如何與現行制度銜接、落實是觀察重點,對台商的影響則要進一步觀察。
中國以往實行計畫經濟,主要是公有制當道。改革開放後,逐步走向市場經濟,形成所有制多元化,財產關係複雜化的格局,「物權法」就是在這種背景下制定的,至今歷時十三年,從一九九三年開始起草,並從二○○二年十二月起,全國人大及常委員先後舉行了八次審議,並召開一百多次座談會。
中共十全人大昨天早上近三千名代表表決,結果以二千七百九十九票贊成、五十二票反對、三十七票棄權,通過了物權法,將於今年十月一日起生效。
物權法共分五篇二百四十七條,內容包括所有權、擔保物權、用益務權及占有等。根據物權法規定,凡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及其他權利人的物權都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侵犯;物權法並規定,私人的合法財產,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侵占、哄搶、破壞。
官方的說法是,物權法「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但基本上,物權法與共產集體制度完全不相容,這部法的通過,最大的意義在於形式上否決了集體制與國家制。
另外,人大也以絕大多數贊成,通過「企業所得稅法」。以前大陸外資所得稅低於內資,而在此法通過之後,內外資所得稅統一為百分之二十五。新的稅法將於明年一月一日開始實施,雖訂有五年的緩衝期,但預計仍將對包括台商在內的外商造成一定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