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紐約市警局為了降低地鐵犯罪,在月台上設圈套,雖然抓到很多常業犯,但許多市民卻不小心遭殃,引起輿論批評,一名法官上月更駁回一件遭「幸運袋行動」移送的案件。
「幸運袋行動」的執行方式是先在地鐵站月台的醒目處,放個裝有貴重物品如手機、iPod的紙袋,旁邊埋伏數名便衣,另一位制服警察假裝站崗。若民眾拿走紙袋,沒有立即交給制服警察,便衣就會衝上來將人銬上手銬,並以輕竊盜罪移送法院。
紐約市警察局表示,「幸運袋行動」讓他們抓到很多常業犯。但根據統計,去年被該行動逮捕的二百二十位市民中,一半以上沒有前科。
去年六月,五十二歲的卡爾索普女士在月台上看到一個「幸運袋」,她拿起袋子端詳時,剛好列車進站,她正準備要進去車廂時,警察一擁而上,邊問她為何要拿袋子,邊銬上手銬。
沒有前科的卡爾索普說,她本來打算看看袋子裡面有沒有收據之類的東西,這樣就可以打電話給失主,剛好列車進站,她想先上車再說,沒想到居然被抓。
另一位齊爾斯小姐的遭遇也差不多。警察逮捕她時,說她的行為和偷竊沒有兩樣。但她表示,她是因為要趕著上車才沒有將袋子交給制服警察。
審理齊爾斯一案的布魯克林法官史其納理諾說,根據紐約市個人財產法,市民撿到價值二十美元以上的他人物品時,只要在十天之內交出即可。他說,紐約市警察應該專心打擊那些每天都發生的真正的犯罪行為,沒有必要設計一個讓平常不會起犯心的人受到誘惑的情境。
「紐約時報」社論批評,警察一方面要市民幫忙通報可疑人事物,以對抗恐怖行動,但「幸運袋行動」卻讓人不信任警察,以後市民看到無主物品,將更容易傾向視而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