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統計,去年車輛定檢,有多達5萬6千多輛車輪胎已磨平低於磨耗指示點,卻照樣上路,恐升高行車風險。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國道3號苗栗後龍段發生車輪爆胎墜橋釀6死,調查研判肇因與超載及胎齡過長有關。公路總局調查,去年度車輛定期檢驗中,初次輪胎檢驗不合格就多達5萬6000多輛,占0.68%。
公路總局表示,去年元旦起,將輪胎胎紋列為車輛定期檢驗的項目,胎紋深度必須超過0.16公分,若胎紋深度低於胎面磨耗指示點,就無法通過檢驗,並應於1個月內換新輪胎後辦理覆檢,逾期未覆檢或覆檢不合格者,吊扣其牌照,直到檢驗合格後才發還。
7月起交通新制上路,胎紋不足0.16公分,將被罰3000元到6000元,由於胎紋不足,高速行駛易發生爆胎可能,國道警察即日起,將針對胎紋不足強力執法。
總局表示,今年上半年受檢500多萬輛車輛,輪胎初次檢驗不合格比率約0.56%,相對去年已有下降趨勢,加強所屬各監理機關及委託的代檢廠,對於車輛輪胎使用安全認知,函請車輛修理業商業同業公會協助轉知所屬修理業會員業者,維修車輛保養時,加強主動協助車主檢視輪胎胎紋深度檢查,依輪胎情形主動促請車主換新輪胎。公路總局也呼籲車主除注意輪胎胎紋深度外,更應注意輪胎胎齡避免過於老舊產生行車安全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