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纏訟二十三年,更審十一次,學童陸正撕票案、業務員柯洪玉蘭分屍案,主嫌邱和順四年前被判死刑定讞,一名自稱當年負責押解邱和順的退休吳姓偵查員昨天出面說明,當時聽到邱和順遭刑求逼供,是冤枉的,他願意作證;民間司改會以發現新事證為由,向台灣高等法院遞狀聲請再審。
「案子真的不是他做的」,吳姓退休新竹員警戴著口罩現身,他說,警方調查過程問題很多,若邱和順不承認,警察就開始辱罵;他沒有親眼看見警察刑求,但多次從外面聽到邱和順挨打哀號。吳也解釋,他過去不願意出面,是因還在職不方便出面。陸正案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定讞,已退休的他隔天看報紙得知邱和順獲判死刑,因知道邱和順案是冤枉的,若對方遭槍斃,他會良心不安,判決隔天致電司改會說出真相。
司改會執表示,另一名退休偵查員去年接受監察院調查告訴調查員,他曾問一名嫌犯訊問後為何手發抖,對方回答剛被灌水。蕭逸民指出,兩名員警的證詞是證明刑求逼供的新證據,加上監察院歷次調查報告,司改會因而幫邱和順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已分案。
法務部長羅瑩雪說,相關單位有任何問題,可向最高檢提出非常上訴,或聲請再審,就法律救濟程序,仍可憑正常程序平反冤屈。她說,法務部對執行死刑案件非常慎重,若發現有任何疑問,都不會列入執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