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建在優良農地上的未登記非法工廠,政府想要大開方便之門;未來可透過法規就地合法,一步步將「特定農業區」變更成「一般農業區」,再變更成「丁種建築用地」,引發立委譁然。
行政院早在民國一○三年核定「輔導未登記工廠合法經營方案」,由經濟部規畫一百八十六處特定地區輔導,其中一百一十二處在特定農業區土地內,約有三百三十四公頃、總共三百六十六家工廠,農委會將要採取「逐案審查」,提供內政部審議。
而農委會最近正趕在六月底前要完成審查作業要點,要點完成後,未來這些工廠審查若符合規定,可變更為「一般農業區」,甚至再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換句話說,在農地上的非法工廠可以就地合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邀農委會與經濟部進行專案報告。立委丁守中表示,非法工廠是食安、公安、噪音的來源,根據內政部非都市土地編定與管制定義,特定農業區就是「優良農地或曾經投資建設重大農業改良設施,經會同農業主管機關認為必須加以特別保護而畫定者。」工廠設在優良農地上,不取締還讓它合法,「不是削足適履嗎?」他反問陳保基,「你支持嗎?」
陳保基坦承:「很無奈。」特定農業區是完整區塊作完整的農業生產使用,農委會有審查條件,不會全部接受,或是全部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