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擬法,從七月三十一日起,手搖飲料店必須利用立牌、插牌、菜單或杯子上,標示清楚茶葉、咖非產地,違規者將處以最重三百萬罰鍰。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因應農藥茶風波,自今年七月三十一日起,食品藥物管理署除了將茶葉進口業者、大型製茶廠納入三級品管強制檢驗,並做好追蹤追溯管理,另要求提供「現場調製飲料」的店家,必須在菜單、插牌、立牌或飲料杯上,清楚標示茶葉、咖啡產地來源,咖啡則須標示咖啡因含量。含果汁飲品部分,果汁含量逾百分之十才可標示為果汁。
根據食藥署食品業者登錄平台資料,國內五成以上餐飲業經營模式為連鎖加盟餐飲業,由於下游加盟業者食材幾乎由總公司供應,總公司肩負食安之責。為此,食藥署昨天邀集一百多家餐飲業者參加茶安會議,首次完整說明「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現場調製飲料之標示規定」草案,希望蒐集各界意見。共有三百八十名代表出席,其中包括這次捲入風波的英國藍、五十嵐、天仁茗茶等業者。
果汁不足10% 只能標風味
食藥署專門委員許朝凱表示,不管是手搖飲料店、餐廳、早餐店或小吃店,只要具營業登記者,且有提供現場調製的飲料,都應在店內明顯處標示茶飲和咖啡的產地來源,若有混茶情形,須依混入的茶葉比例由高到低清楚揭露。含果汁的飲品,如果汁含量不到百分之十,或是以香精調製,只可標明「風味」,例如芒果風味、柳橙風味、蔓越莓風味等,不可讓民眾誤認是真的果蔬汁。
舉例來說,某款越南茶葉混合少許國產茶葉的手搖杯檸檬紅茶,七月三十一日起,紅茶來源產地就要依序標示為越南、台灣,若檸檬紅茶的檸檬原汁含量少於百分之十,必須正名為檸檬「風味」紅茶。
另外,每杯咖啡都須以紅、黃、綠三色區分咖啡因含量,紅色代表每杯咖啡因總含量二百零一毫克以上,黃色代表一百零一至二百毫克,綠色代表一百毫克以下。
至於花草茶部分,許朝凱表示目前尚未納入茶安新制,還須再行討論,不過進口玫瑰花等乾燥花卉若用於食品,已規定進口業者須於邊境申報查驗,目前也採逐批查驗。
對上游要求 向下游負責
茶葉輸入業者、資本額三千萬元以上包裝茶飲廠強制檢驗項目,基於飲料特性,食藥署要求茶葉、咖啡相關業者每季或每批自主檢驗,茶葉必驗農藥,咖啡必驗真菌的赭麴毒素(發霉受潮物質),並且實施追溯追蹤,對上游要求,向下游負責。
草案七月底公告實施後,若查獲業者未依規定標示產地、咖啡因及果汁名稱,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最重處以三百萬元罰鍰。茶葉進口業者及大型製茶廠,如未依規定實施自主檢驗或將交易紀錄登錄於食藥署雲端平台,也可處最重三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