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日前多項知名胃藥,因賦形劑使用工業級原料而下架,食藥署最近預告草案,要求藥廠年底前需將藥品賦形劑的成分名或品名刊載於仿單,最快五月底實施。如果逾期沒有辦理,就以違反藥事法,可處三到十五萬元罰鍰。
食藥署藥品組科長祁若鳳表示,對於藥品賦形劑的管理,食藥署分三階段進行,包括眼藥水、疫苗、點滴等注射劑,以及去年新申請藥證的藥物,均需揭露賦形劑資訊。
不少人對賦形劑很陌生,學者以心血管疾病患者常用的抗凝血劑為例,零點二十二公克的藥丸裡,主成分僅有零點零零五公克,其他百分之九十五是賦形劑。台大臨床藥學研究所教授沈麗娟表示,賦形劑的功能包括稀釋劑、黏合劑、潤滑劑、色素、矯味劑等,可以讓兒童藥水喝起來甜甜的,且有紅、紫等水果顏色,或是把藥品做成錠劑的形狀、控制藥錠的穩定度,不會一入口就崩解,影響在腸胃裡釋放時間等。
最近預告草案,則是要求領有藥品許可證的其他藥品,原料藥除外,都應於今年底前,將賦形劑成分名或品名,刊載於仿單,預計有一萬項藥品要補資料。不過,仿單變更前製造的藥品無須回收,可在市面流通至效期結束。這項規定在預告程序完成後,預計最快五月底實施。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朱顯光表示,廠商如逾期沒有辦理,只罰三到十五萬元,比食品的罰則還要輕。藥品的賦形劑,類似於食品的添加物,應該修正藥事法,比照食品的規格。
他認為,食藥署應全面清查賦形劑的成分,並建立各種合格賦形劑的資料庫,以及賦形劑需符合哪些檢驗標準、醫療院所也必須通報賦形劑引起的不良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