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中訊】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上周以1億元交保,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認為,彰檢無法接受裁定理由,已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今天中午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重新裁定,彰化地方法院下午決定,明天上午9時10分召開延押庭。
彰化地院發言人李進清指出,原本明天要針對頂新案開審理庭,審理庭將往後順延,而延押庭將傳喚魏應充、陳茂嘉、楊振益以及常梅峯等人,以釐清有無羈押的必要性。
彰化地院合議庭1月27日開審理庭,隔天凌晨改開延押庭,裁准予已羈押禁見3個多月的頂新製油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以1億元交保,限制住居與出境,同案被告代理董長兼總經理陳茂嘉、前總經理常梅峯、越南大幸福公司負責人楊振益等4名被告,也獲准各以5百萬元交保,彰檢一併提抗告。
黃智勇說,原審法院既然認定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先前裁定羈押被告的理由並未消滅,4名被告仍然有逃亡,以及勾串共犯及證人的疑慮,卻改以具保、限制出境等手段代替,無法降低被告逃亡、勾串共犯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