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電打算自105年起,不再補貼各級學校電價優惠。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決議,由行政院出面協調解決,在未達共識前,台電不得逕自取消學校電價優惠。
台電公司要落實使用者付費,明年起不補貼學校優惠電價12億元。教育部因應之道是,國立大學電費由教育部編預算補貼,私校自行負擔,公立國中小由台電和地方政府協調。
立委何欣純指出,地方政府財政狀況不一,擔心會排擠辦公費或教學費用,對偏鄉衝擊尤大,要求由行政院出面協調,盡速與台電及地方政府協商,尋求解決之道,不能讓學校因電費負擔而影響教學,也不得排擠現有教育經費。
台電現行補貼學校電費的標準,國中小打8.5折、高中職和大專院校9.7折,國立及私立大學每年各約補助1億。明年全面取消各級學校電價優惠,台電今年已取消國立高中職及國立大學電費補助,全教總要求教育部應編足國立高中職電費差額。
教委會今天中午通過決議,針對104年度國立高中職及國立大學的電費差價,由行政院第二預備金支應;吳思華也允諾,105年度國立高中職及大學的電費優惠約2億元,由教育部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