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政府研擬最快2017年起對每月用水量大於1000度的「用水大戶」徵收「耗水費」,除一般耗水量較大產業外,洗車業、SPA業等「大戶」也被鎖定。經濟部估算,可能課徵戶數為5742戶,最多可徵收16億元,若都符合減徵獎勵,估計可能徵收到6億元。
經濟部次長楊偉甫表示,機關、學校、醫院及集合住宅暫不開徵「耗水費」, 估計可能影響產業包括石油、基本金屬、化學材料、紡織、電子業、造紙業等。徵收費率分3個級距,每月用水1000度到3000度者,水費附徵10%;每月用水3000度到6000度者,附徵20%;每月用水超過6000度者,附徵30%。
楊偉甫說,經濟部也會提出相對應的節水獎勵措施,以台積電為例,雖可能是全台用水大戶,但因水回收做得很好,也可能享受最多節水獎勵。若符合節水獎勵措施要求,最高可減徵60%。
經濟部今天在行政院院會報告「供水情勢分析及因應作為」。行政院長毛治國表示,去年降雨量只有歷年平均2到5成,面對近10年來最嚴峻供水情勢,中央、地方應全力抗旱,「耗水費」也應提早實施。
「開徵耗水費不是要開闢財源,而是鼓勵業者更願意投資節水措施,幫廠商買保險。」楊偉甫說,「耗水費」收入將以基金形式存在、「專款專用」,主要用於改善自來水管漏水狀況,也會作為大旱年的農業休耕補助,猶如「水保險」。他表示,「耗水費」最快明年實施、後年起開始收費,推行上還須修正水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