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高鐵財務改善方案昨天在國民黨黨團大會以18比0遭否決後,交通部的財改方案確定失敗,台灣高鐵公司最快3月就會面臨破產。據了解,高鐵董事會本月內開會,討論是否要提出新的財改方案,或放任破產、血本無歸。
交通部長葉匡時說高鐵特別股官司3月可能三審定讞,判決確定台灣高鐵就必須償還392億元的特別股股本,屆時高鐵就會破產。但高鐵公司內部分析,就算運氣好、官司沒這麼快宣判,4月會計師要簽核的財報,也會把特別股改列為負債,股本加利息533億元,負債大於資產,一樣會破產。
據了解,高鐵董事會將討論財改案不過後如何因應,包括修改財改方案,將特許期年限從40年縮短為25年,或直接放任破產。
有學者分析,對5大原始股東來說,放任破產不是最佳選擇,應是最後的選項;一旦破產確定,過去的投資一毛不剩,即使和交通部打官司要追回3件不可抗力因素的3000億元,扣除償還政府金額後,也所剩無幾。
昨天高鐵董事長范志強在國民黨團大會上就表示,根據試算只要不調降票價,延長特許期25年能有4%的獲利;如果調降票價,延長特許期25年的最高獲利就不到4%,增資可能也募不到錢。
根據高鐵局評估,政府接管高鐵得花3900億元的納稅錢,償還所有債務後,台灣高鐵公司還欠政府1123億元,對原始股東來說,當時投資的股份全部化為烏有。
高鐵局官員私下表示,財改方案不通過,政府現在能做的有限,根據高鐵興建營運合約,必須在發生重大違約後才能終止合約,這個時間點將落在3、4月;在這之前,高鐵局只能先準備未來接管相關工作,包括找鑑價單位、組成接管小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