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法律教室 無結婚公開儀式直接戶政登記,婚姻無效嗎?

文/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 |2015.01.02
1830觀看次
字級

案例:

怡靜打算今年年底與交往四年的男友結婚,按照禮俗應該宴請親朋好友,但小倆口不想大肆鋪張,也覺得宴客太麻煩,想直接到戶政登記就好了。然而,長輩卻說一定要舉辦儀式,婚姻才會生效,如果只是到戶政登記,這段婚姻等於是白結了。怡靜不知道長輩的話是真的嗎?為了讓這段婚姻合法,怡靜一定要宴請親朋好友嗎?

袁秀慧律師解答:

我國結婚的生效要件,是依民法第九八二條規定:應有書面資料(結婚證書),並有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並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做結婚登記才算完成全部程序,因此書面、證人及登記,如有一項缺漏,依法都是無效婚姻。

過去,我國曾經有一段時間結婚生效的要件是採取儀式婚,也就是結婚要有公開儀式以及二個以上的證人,但什麼是「公開儀式」卻造成不少解釋上的糾紛,且因沒有要求登記,也衍生不少問題,像是無法得知交往對象是不是已婚人士而受騙成為第三者,更甚者造成重婚問題。為防杜此一現象,民法才將結婚的生效要件從儀式婚改為登記婚,而且必須向戶政機關登記,婚姻才算正式生效。

因此,本案件中怡靜與男友打算結婚,只要完成上述三個要件:書面、證人及登記,就算有效婚姻,至於是否要宴請賓客,是兩人要不要與親朋好友分享喜氣,告知大家小倆口已經決定攜手邁向人生另一階段的決定,並不影響結婚的效力。

女人104免費法律諮詢暨

心情協談專線:(02)3393-3575

專線服務時間:10:00-12:00;13:00-17:00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