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國籍法修正草案,明定科技、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等各領域外籍專業人才若經審核通過,申請歸化時允許雙重國籍,不用再放棄原國籍,未來中研院、學術圈、企業延攬外國人才將更有誘因。
現行國籍法規範,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士申請歸化時,必須先放棄原國籍,有「特殊貢獻、功勳」者亦同。
中研院副院長王汎森曾表示,中研院外籍研究人員若不放棄原國籍,就無法取得我國籍、就沒有月退俸,「我國學術研究機構待遇為新加坡、香港三分之一,將不利我國吸引高級專業人才」。
行政院前院長江宜樺任內推動國籍法修正,希望加強攬才、留才;今天初審通過草案明定,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推薦的各領域高級專業人才,經內政部邀社會公正人士及相關機關共同審核通過,申請歸化時不必放棄原國籍。
若草案獲立院三讀通過,外籍人員,都可望不必放棄原國籍就可申請歸化。內政部未來將組「審查小組」,討論認定原則。
另外,修法也放寬一般外籍人士的歸化規定,避免淪為「無國籍人球」,此次修法允許「先歸化、再放棄國籍」,申請歸化經許可後一年內提出喪失原國籍證明即可;至於部分國家不允許國民放棄國籍的特例,未來也只要提出「非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即可。
由於部分國家放棄國籍所需程序超過兩年,委員會也通過立委尤美女所提附帶決議,要求內政部盡速修訂國籍法施行細則,明訂一定期限內無法查證或取得他國證明文件,即應視同「非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