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統一2012年誤用頂新越南大幸福飼料級椰子油,雖然消費者可帶身分證和消費發票退費,但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只供查詢6個月內電子發票交易紀錄,統一布丁可退費發票日期早已超過6個月,使用電子發票的消費者必須另外申請,民眾投訴「不便民」。財政部財政資源中心表示,將以統一企業提供品項和時間核對消費紀錄,主動以電子郵件通知消費者。
先前統一中鏢商品如泡麵、關東煮開放退費,因同為今年度(6月到10月間),財政資源中心已透過7-11 ibon系統,設計方便民眾持悠遊卡或手機條碼等電子載具查詢、列印消費紀錄和退費,統一11月19日最新公布問題產品的退費機制,新增2012至2013年的統一布丁等商品,超過6個月期限。
財政部財政資源中心表示,當初設計查詢制度沒料到會發生食安問題,只考量民眾中獎領獎的期限最多6個月;每年電子發票多達40億筆,資料庫旁龐大,比對運算速度恐怕拖慢整個系統,引發另波民怨,決定主動根據統一提供的品項和時間比對,並以電子郵件通知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