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據警政署統計,今年1到9月共舉發2208件自行車違規,違規排行榜前五名為闖紅燈、夜間行車未開啟燈光、酒駕、騎自行車時使用手機及行駛在人行道或快車道上。交通組長方仰寧說,因自行車違規事件增加,且死傷車禍居高不下,上周發文給各縣市警察局,要求加強取締。
交通部今年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民眾騎乘自行車不能酒駕,夜間騎單車要開燈,且也不能滑手機、講電話,一經取締,將處以300元到600元罰款,新規定上路後,警方舉發違規件數較去年大幅增加。方仰寧說,自行車最嚴重的違規是酒後駕車,且又逆向、闖紅燈,依規定要開三張罰單,若民眾拒絕酒駕,罰款高達1200元。
為了方便自行車族,部分道路規畫為行人、自行車共用,卻常發生行人走在自行車道上,騎自行車的人不停按壓鈴鐺要路人讓開。方仰寧表示,在人車共道的人行道上,仍要以行人為優先,頻按壓鈴鐺是錯誤行為。
方仰寧指出,民眾騎自行車多是圖方便,短程行駛容易出現投機行為,像在路上鑽來鑽去或逆向行駛;但自行車並不是交通無冕王,須遵守交通規則,否則將遭取締。交通部長葉匡時說,曾看過多次騎自行車的民眾闖紅燈或逆向,可見仍須加強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