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蔡慧玲
專技律師高考自從於一百年改制後,分為二階段甄選,錄取率將近一成左右,其中第一階段為選擇題測驗,第二階段則維持原申論題模式,但不同於過往全部分科考,而是將程序法與實體法綜合,讓考生更能模擬進入實務工作後,遇到案件同時能知處理程序及實體程面之法律關係。
一、每科至少讀過三次,針對第一階段選擇題考科法條要念熟,第二階段就各章節,勤看考古題抓重點,發現自己不熟處要加強練習,可參加補習班總複習班或購買總複習參考書反覆熟練申論題寫作架構及邏輯。並以一本書主義為原則,也就是每科選一本主要教材,其他資料及法條、考古題資訊均補充至這一本書,以烙印記憶。
二、自行制定時間表,並保留空白時間做為緩衝,若以半年準備時間為例,可切割為三階段,分別以三個月、二個月、最後衝刺一個月準備,利用大科目搭配小科目方式,減少念書之倦怠性。第一次念完,第二次即可統整筆記,加速第三次複習。時間表不用太錙銖必較,重點是每天都有持續進行,透過預先保留緩衝時間,讓預訂目標都有完成,會更有動力前進。
三、平時培養專注力,適時運動放鬆,考試需要強大的意志力,故平時適時運動或其他休閒方式,有助考試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