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衛生福利部明天將公告器官捐贈與移植分配管理辦法,器官捐贈者的配偶與三親等內血親若需要移植,可優先獲得器官分配,粗估約30萬人符合資格。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王宗曦指出,新制明天正式公告,訂10月1日實施,採溯及既往方式,排隊等待器官移植者如果符合資格,應盡快向器捐中心提出申請,從下個月1日起排名順位就會異動。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董事長李伯璋說,台灣將是世界第一個將嘉惠親等辦法列入器官移植要件的國家,希望藉此提高國人器官捐贈的意願。他表示,新法實施後,影響器官捐贈積分的前三大因素分別為疾病嚴重程度、基因配對、以及捐贈者嘉惠親人。
李伯璋指出,目前僅規定捐贈者家人可以指定器官捐贈給五等親及姻親,但只限於當次捐贈,例如兒子車禍死亡,家人可指定將腎臟捐給洗腎的父親,但如果其他親友亟需器官移植,則無任何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