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去年發生了不少重大的消費事件,不論是台糖用飼料酵母粉魚目混珠,或大閘蟹含禁藥等,皆影響到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去年總共受理了八千六百三十五件申訴案,其中以購屋類居冠,其它排行前五大的申訴案,分別為電信通訊網路類、銀行業務類、壽險類和汽車類,總計去年為消費者爭取了六千八百二十七萬賠償金額。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指出,連續二年購屋類皆登上申訴排行榜第一名,其中又以施工品質不良最多,消基會提醒消費者在購買二手屋時,應在定型化契約加註本屋絕非海砂屋、輻射屋或凶宅,否則無條件解約,以保障自我權益,減少房屋消費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