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鄭捷(中)在法警戒護下,從新北地檢署押至新北地方法院開接押庭。圖/中央社
【本報新北訊】震驚社會的台北捷運隨機殺人案,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鄭捷被控4個殺人罪及22個殺人未遂罪,卻冷血的表示「我不後悔」。檢方痛批鄭捷殺人手段兇殘,犯後毫無悔意,且符合「大規模殺人」的定義,具體求處死刑,以懲其兇。
部分被害人家屬認為台北捷運公司通報及應變出問題,控告北捷工安處安全課長林賢樑、行控中心主任控制員楊宗哲、江子翠站長馮貽昌及列車司機員林明賢,指控公務員廢弛職務釀災、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傷害等,檢方調查後認為北捷及捷運警察隊並無刑事上的疏失,因此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