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今年五月間「麥克‧喬丹亞洲之旅」快閃風波,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昨天認定台灣NIKE公司在該項活動中,未充分揭露資訊,足以影響市場交易秩序的公平,損害消費者權益,裁罰台灣NIKE公司一百萬元。
喬丹於五月二十二日抵台與台灣球迷公開會面。台灣NIKE公司規劃這項活動時,採消費者購買Brand Jordan商品才能取得入場抽獎券的方式,並在事前揭露該項活動進行的時間為一個小時,參與的民眾有機會親眼目睹喬丹。但喬丹最後現身僅九十秒,令球迷大失所望,又因台灣NIKE第一時間未做出妥善因應處理,因此球迷要求NIKE道歉和賠償,公平會和消保會也介入調查。
台灣NIKE公司表示,尚未看到公平會的判決內容,等收到正式函文後,再決定如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