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職業安全衛生法」今天上路,保障對象擴大到逾千萬名勞工,將分兩階段實施。今起率先上路的包括外界關注的「防過勞條款」,雇主若無防護作為導致員工發生過勞職業病,最高可開罰三十萬元;第二階段明年元旦啟動的則是化學品登錄分級管理制度和母性健康保護措施等。
勞動部說,立法院去年六月三讀通過職安法修正草案 ,是該法上路二十多年來最大幅修正的一次,課以雇主更多安衛責任。
職安署說,職安法適用對象將從原本指定行業(營造、製造業等十五種事業)擴大到所有工作者,包括小黃運將、攤販等自營作業者、派遣工、義工和職訓學員都是保障對象,受惠對象從六百七十萬人增到一千零六十七萬人,第一階段即適用。
職安署說,雇主須防止勞工出現過勞、精神壓力及肌肉骨骼相關疾病,尤其是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等易促發心血管疾病的勞工,應妥為規畫必要安衛措施,否則可開罰十五萬元;要是雇主因無防護作為造成員工過勞職災,更可罰到三十萬元。
至於明年元旦上路的則是機械、設備、器具驗證、化學品登錄及分級管理制度和「六輕條款」等。職安署說,像石化業、化工廠等危險性工作場所,若未定期提出安全評估報告,導致危害性化學品洩漏或發生火災、爆炸,致發生死亡或三人以上罹災,最高可罰三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