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三法 政院通過海岸法 |2014.06.20 語音朗讀 1153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內政部擬具的《海岸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草案規定,為保障公共水域,近岸海域不得為獨占性使用及禁止設置人為設施。 據草案,為防止人為開發破壞海岸,海岸特定區位內的重大開發利用、工程建設、建築或特殊使用,應擬具海岸管理措施說明書徵得主管機關許可。 為保障公共通行及公共水域使用,近岸海域原則上不得為獨占性使用及禁止設置人為設施。 此外,在一級海岸保護區內,若有違反行為造成稀有動植物等保護標的物的損害、甚至釀成災害,將可能面臨刑期。 前一篇文章 盯能源大戶節電 未達標就罰 下一篇文章 股王飆高 台股衝破馬防線 熱門新聞 01佛光菁英幹部培訓 精進信願行2025.07.2102【視覺美學】快門下的詩意 人間萬象無遠弗屆2025.07.2003【朗朗晴空】無住心者是佛心2025.07.2004【夏日輕旅】在藝術中遇見大自然2025.07.2005ESA新任務 從太空幫森林稱重量2025.07.2006醜卻重要物種 應打破保育偏見2025.07.2007【詩】星紅仙人球2025.07.2208【書市隨筆】《表裏京阪》日本雙城文化探索2025.07.2009【詩】戀戀古城2025.07.2310社論--撕裂的人心如何縫補2025.07.24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大罷免今投票 藍綠大催票桃前空軍基地05警戒區 試營運美對台關稅 學者估20~25%亞洲資產管理中心 高雄專區揭牌國泰金調查:逾6成民眾認 今年高通膨、低經濟成長新北環狀線 擬加密班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