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三法 政院通過海岸法 |2014.06.20 語音朗讀 1172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內政部擬具的《海岸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草案規定,為保障公共水域,近岸海域不得為獨占性使用及禁止設置人為設施。 據草案,為防止人為開發破壞海岸,海岸特定區位內的重大開發利用、工程建設、建築或特殊使用,應擬具海岸管理措施說明書徵得主管機關許可。 為保障公共通行及公共水域使用,近岸海域原則上不得為獨占性使用及禁止設置人為設施。 此外,在一級海岸保護區內,若有違反行為造成稀有動植物等保護標的物的損害、甚至釀成災害,將可能面臨刑期。 前一篇文章 盯能源大戶節電 未達標就罰 下一篇文章 股王飆高 台股衝破馬防線 熱門新聞 01【遨遊藝事】 威尼斯沉船書店2025.12.2902【獻給動物朋友的詩】 最可愛的動物詩路2025.12.2503以法相聚 佛光山員義工歲末聯誼2025.12.2404【中醫專欄】 中醫防失智之道2025.12.2705【寰宇采風】京都最溫柔的秋色:紅葉永觀堂2025.12.2606台北道場歲末聯誼 感謝義工同行菩薩道2025.12.2707社論--悲憐天下父母心2025.12.2508南瓜籽紅豆黑芝麻 含天然助眠營養素2025.12.2609南天寺英文佛學營 佛青培養內在力量2025.12.2410奧斯汀佛光人 感謝警消守護2025.12.24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賴上台 陸4度圍台軍演雙城論壇 蔣暢談民國及民主大肚和美跨橋 力拚明年通車停砍年金案 將釋憲、暫時處分桃機三航廈北廊廳 亮麗啟用台電2026招考 起薪逾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