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三法 政院通過海岸法 |2014.06.20 語音朗讀 1163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內政部擬具的《海岸法》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草案規定,為保障公共水域,近岸海域不得為獨占性使用及禁止設置人為設施。 據草案,為防止人為開發破壞海岸,海岸特定區位內的重大開發利用、工程建設、建築或特殊使用,應擬具海岸管理措施說明書徵得主管機關許可。 為保障公共通行及公共水域使用,近岸海域原則上不得為獨占性使用及禁止設置人為設施。 此外,在一級海岸保護區內,若有違反行為造成稀有動植物等保護標的物的損害、甚至釀成災害,將可能面臨刑期。 前一篇文章 盯能源大戶節電 未達標就罰 下一篇文章 股王飆高 台股衝破馬防線 熱門新聞 01【閃文集】 駝峰天使2025.11.0402父親的山水2025.10.3103佛光會送家具至光復 助受災戶重建家園2025.10.3104魏碧糈 用茶講心教品德2025.11.0105印尼佛教大學教職員 佛光山佛學院培訓 2025.10.3106【遇見荷】 呼喚你的名字2025.10.3107【營養專欄】破解糖尿病飲食4大迷思2025.11.0108【墨香流韻】一筆清香 一念無塵 梅適情2025.11.0209梵蒂岡跨宗教對話60周年 教宗喜會中華人間佛教代表2025.10.3110社論--新台幣改版2025.10.3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中興新村活化 省主席官邸變身餐廳翡翠水庫支援發電 台電須付補償費林信義:台灣於APEC能見度提升國軍裝備採購 證實5案延宕鄭麗文:讓國民黨羊群變獅群APEC林信義進場與國旗同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