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過去,只要發票上店家名稱印不清楚,拿發票去銀行兌獎時,通常會被銀行拒絕兌領;不過財政部賦稅署昨天表示,即日起,中獎金額只要在一千元以下的五獎、六獎,可以直接兌領,不用再跑回開出中獎發票的店家補蓋店章。
賦稅署指出,由於小獎件數多、金額少,發生假發票的機率較低,因此如果發票上的店章等資料印不清楚,賦稅署為了減少民眾不便,同意讓民眾先兌領,不用多跑一趟。
但如果是對中一千元以上大獎,發票上的店章、地址或交易明細印不清楚,民眾就得回到原店家補蓋店章,或影印店家保留的存根聯;如果店章模糊到無法辨識,可以打電話到國稅局幫忙查出店家地址。
此外,民眾到大賣場購物因為買的東西多,發票一開就好幾張,如果其中有發票中獎,中的是一千元以下的小獎,只要拿中獎發票就可兌獎,但獎額超過一千元,兌獎時必須準備當次消費的其他發票,才可以兌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