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將生效,勞動部針對職場過勞、高溫效應、職場暴力等新興職場安全問題,配合增訂防範及管理措施,要求一百人以上雇主,訂定職場可能發生的身心暴力現象訂定預防計畫,並鎖定醫護保健、社工、保全、金融業等高風險行業落實,新制七月三日上路。
修正案也增訂「職場過勞條款」,勞工人數三百以上雇主必須對於從事輪班、夜間工作勞工,訂定預防過勞計畫,提供如安排醫生面談、實施健康檢查、調整或縮短工時、設置專責醫護人力等措施,相關執行紀錄也要保留三年,政府也應設立勞工健康服務中心,提供中小企業照護支援。
勞動部強調,職場暴力包括身體上侵害及言語暴力、言語性騷擾等狀況,目前正訂定的防範職場暴力指引,包括急診室加派保全人員、與警政單位連線、設置監視器等,雇主的執行紀錄須留存三年。勞工數一百人以上雇主未訂定計畫,處以三至十五萬元罰鍰,一百人以下單位要有執行紀錄及文件。
勞動部點名搬運工、駕駛司機、營造業及醫護人員等高危險對象,要求勞工人數百人以上的雇主,對於勞工從事重複性作業,也要採取預防措施,例如改善機械設備、提供符合人體工學機具等。
對於夏天高溫工作,勞動部也修正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增訂雇主聘僱勞工從事高溫、異常高壓等工作,如舉牌、鋪馬路等,必須先評估勞工體格及健康狀況,並配置適當工作及休息時間,若勞工因雇主未做好熱危害預防措施,致勞工發生熱中暑、熱衰竭等疾病,可罰三萬至三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