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歷經1個月的聆訊,美國加州聖荷西聯邦法院周五針對蘋果指控三星侵犯專利一案,裁定三星須賠償蘋果約1.196億美元(約台幣36億980萬元),但同時蘋果也被裁定侵犯三星專利,須賠償約16萬美元(約台幣483萬元),兩大手機巨擘在這次侵權大戰可說是「雙輸收場」。
在此次訴訟中,兩家公司均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蘋果起訴三星侵犯其5項軟體專利,包括iPhone的「滑動解鎖」功能,索償22億美元(約台幣664億元)。
三星則否認任何過錯,並反控蘋果抄襲其與手機照相機使用和錄像傳輸有關的2項專利,要求蘋果賠償600萬美元(約台幣1億8109萬元)。
蘋果法律團隊先前呼籲陪審團,命令明目張膽抄襲iPhone功能的三星,支付超過2億美元賠償損失,三星律師團堅稱這是蘋果對Android作業系統「聖戰」的一環。
路透報導,三星被裁定侵犯蘋果2項專利,另2項侵犯專利的指控則不成立;蘋果則被裁定侵犯三星至少1項專利。
這次裁決對蘋果來說,可以說是慘勝,因為法院裁決的賠償金額也比蘋果索償的數額少得多,加上蘋果無法說服聯邦地方法官高蘭惠下令永遠禁售三星智慧型手機,並永久禁止三星使用其設計概念。
蘋果和三星產品目前占全球智能手機市場近半數份額。
兩家公司之間的侵權大戰,過去3年一直在全球各地纏訟。這是蘋果和三星第2次在加州對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