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多數糧商申請多張糧商登記證,違規總是罰不怕,讓假冒混米事件不斷發生。農委會主委陳保基昨天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宣布,未來糧商管理以工廠為單位,一個地址只能申請一張糧商登記,一旦有重大違規立即撤證。
經濟委員會昨天審查糧食管理法修正草案,農委會預計,最快在糧食管理法修正草案修正公告後半年,訂出糧商管理規則。這次修訂糧食管理法,也禁止糧商將國產米混充進口米,將糧商違規罰款由四萬至二十萬元,提高為二十萬至四百萬元,違規情節重大可立刻撤銷糧商執照。
陳保基說,這次提高罰則後,將以行政罰則限制糧商一個工廠地址,僅能申請一次糧商登記。糧管法修正後,也將逐年縮限公糧收購品種,從現行二十八個品種逐年縮限,公糧收購制度也會檢討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