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隱藏式執法即將重新啟動!國道公路警察局、高速公路局昨天宣布,明年元旦起,針對取締高速公路上重大交通違規行為:包括酒後駕車,行駛路肩,嚴重超速(超速四十公里以上),蛇行、大型車惡意逼迫小車,大型車、慢速小型車不依規定行駛外側車道等,嚴格大執法。除了現行的定點拍照、測速外,還有三十二輛有錄影設備的偵防車,行駛在車流裡隱藏式執法。
國道公路警察局希望能大幅降低高速公路上的事故,以零事故、零死亡為目標。民眾行駛在高速公路車陣中,不可任意變換車道、超速、龜速行駛。這些令駕駛人反感又危險的違規行為,將會被偵防車上的錄影設備錄影存證及取締。
台中市長夫人邵曉鈴車禍重傷,台南梅嶺大型遊覽車肇事造成二十二人死亡等重大車禍,讓人怵目驚心。內政部長李逸洋日前宣布明年元旦起重新啟動警方「隱藏式執法」,交通部也全力支持。國道公路警察局長陳子敬在記者會上強調,交通部今年七月已修正「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等法規,列出五項重大違規行為,明年元旦起大執法。
其中,除了酒醉駕車外,其餘都將強化技巧性的「隱藏式執法」,國道公路警察局將運用「交通偵防車」,行駛於車陣中,對駕駛違規行為隨行蒐證。
但超速須超過四十公里以上者,才會視為重大違規行為,成為隱藏式執法鎖定取締對象。
他說,這些偵防車車身漆有「國道公路警察局」字樣,車上警察都會穿著制服,民眾一看就知道。如果民眾仍執意違規,在非尖峰時間、車流小且安全無虞下,警察會攔停舉發。若是尖峰時間、車流多而有安全顧慮,不宜攔停時,則會於事後逕行舉發。
此外,該局還會在跨越高速公路的陸橋「制高點」,利用測速攝影器錄影蒐證與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