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路流傳一篇文章,大意是說一位事業心很強的先生,每天認真工作,加班無數。有天好不容易爭得三天假期,回家卻不見妻小蹤影,只有離婚協議書攤在桌上,孤獨失望之餘,跑回自己的老家。母親看到兒子突然回家,異常興奮,吩咐老爸去市場採購食材,準備加菜。沒想到每隔幾分鐘,老爸就打電話回家關心。兒子問媽:「您不煩嗎?」「高興都來不及了,怎會煩呢?」「為什麼呢?」兒子一臉狐疑。「這表示你老爸時常惦記著這個家呀!兒子,家是放『心』的地方,不是放『錢』的地方。」母親的一席話,及時點破兒子根深柢固的迷思。
這使我想起十年前移民紐西蘭的那段日子。那時我有如空中飛人,一個月在台灣拚經濟,一個月飛往紐國享受好山好水的日子——早上邀好友打高爾夫,午後喝下午茶,晚上則聚餐唱卡拉OK,生活過得好不愜意,總認為一個月辛苦工作後,來異國盡情逍遙享樂是一家之主理所當然的權利。
直到有天,讀大學的女兒突然嚴峻地命令:「爸!您明天哪兒都不准去,我充當嚮導,帶爸媽去市立植物園逛逛,春天的花兒正盛開著呢!」隔天起床,只見女兒忙東忙西地把一切東西準備妥當,然後「一聲令下」,妻和我舒服地坐在後座,她當司機一路開往目的地。一下車,我才驚覺她的用心與辛勞,左肩扛著一大袋點心,右肩背著一大壺開水,茶包、咖啡一應俱全,脖子還吊掛著一台笨重的單眼相機,十足專業模樣。
每遇漂亮景點,女兒總央求妻和我擺出各式姿勢,或親頰,或相擁,或牽手,她就像電影導演,我倆則化身為男女主角。累了,就找個樹蔭或涼亭休息,雙眸看著百花怒放的美景,鼻子聞著飄過的清爽花香,嘴巴也忙著品嘗茶飲及誘人的甜點,全家沉浸在天堂般的氛圍,享受難得的天倫之樂。
之後,女兒選了張妻依偎在我身旁、面帶燦爛笑容的合照,當作她與我的電腦桌面,讓為人父母者備感窩心。經過女兒適時的提醒,我也及時改變自己大男人的思維,把家當作放「心」的地方,不少緊張衝突自然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