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全國關注的總統國務機要費弊案,台北地院昨天首度開庭,被列為與陳水扁總統共犯貪污的第一夫人吳淑珍,上午九時三十分出庭,但庭審到上午十一時十分休息時,突然傳出吳淑珍身體不適,緊急送台大醫院。本案下次開庭時間預訂為二十二日。
昨天上午召開的是準備程序,庭訊開始後,審判長蔡守訓訊問被告是否認罪,吳淑珍、馬永成、林德訓及陳鎮慧全都否認犯罪。馬永成答辯時強調,他身為總統部屬,沒有理由去懷疑或否定總統指示執行的工作。
吳淑珍的律師群在昨天上午庭審一開始,即主打「先程序,後實體」的訴求。律師顧立雄表示,檢察官偵訊總統違反憲法第五十二條,法院應以起訴違法,立即作出不受理判決,同時法院也須針對違憲的程序,裁定暫時停止審理本案。
但檢察官表示,憲法第五十二條並未限制檢方對總統實施偵查行為,另外,國務機要費案僅起訴總統夫人吳淑珍等四人,並未將總統陳水扁列入被告,法院不應停止審判或不受理本案。
在審判長諭知休庭時間,吳淑珍突然傳出昏倒,由女隨扈抱下樓梯,再由國安人員和台大醫療小組緊急送往待命的救護車載往台大醫院救治。
台大醫院發言人林鶴雄表示,吳淑珍送醫時,心跳一分鐘僅有四十八下,收縮壓降到只有標準值一半的六十一毫米汞柱,加上體溫只有三十六度,情形十分緊急,只差一步就可能暈厥。在休息近一個小時並施打吊滴後,吳淑珍體溫及血壓慢慢恢復正常。
吳淑珍送醫後,庭審繼續進行,審判長當庭詢問台大醫師吳淑珍的狀況,並表示如身體狀況可以請她回到法院。審判長並表示,下次開庭時吳淑珍可以帶簡易病床,要坐要躺吊點滴都可以。不過,台大醫院認為吳淑珍必須留院觀察,因此吳淑珍並未再回到法庭。
吳淑珍送醫時,陳總統正在總統府接見外賓,接到總統府侍衛長報告後,陳總統指示不要驚動外賓,等接見結束再說。
昨天的庭訊在下午四時二十分結束,將於二十二日再度開庭,屆時合議庭會就本案應否繼續審理做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