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南訊】台南市茂利澱粉廠負責人徐東銘涉嫌販賣毒澱粉案,台南地檢署昨天凌晨以犯嫌重大、有串證之虞,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院裁准羈押,而台南市衛生局昨天對茂利開罰一千八百萬元。
衛生局表示,據新修正的食品衛生管理法,業者添加未經核可的添加物,或是有害人體物質,可處三年以下徒刑,罰金從六萬到一千五百萬元不等,此外,業者稱被查獲的毒澱粉是之前未銷毀的,涉及隱匿,依法可罰三到三百萬元。
衛生局局長林聖哲表示,權衡業者不法所得,決定開出兩張罰單,罰金都是最重的,同時為防業者脫產,將聲請假扣押其財產。
茂利今年五被查獲販賣毒澱粉,卻將回收及未被查獲的毒澱粉,利用其他廠牌的包裝袋包裝,重新販售圖利。檢方除在茂利倉庫查獲四十六噸毒澱粉,昨天在下游廠商南和公司的另一倉庫,查獲二千三百八十一包可疑澱粉,正清查實際數量。
檢方表示,一般澱粉價格大盤價約一公斤二十五元,中盤再賣給下游已是三十多元,但茂利賣給南和卻是一公斤七至十一元,南和再以二十元賣給夜市攤販,由於價格較為便宜,吸引攤販業者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