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食藥署昨天表示,以基改黃豆或玉米為原料占最終產品總重百分之五,應標示基改字樣,將下修到百分之零點九以上應標示,最快明年元月公告。
立法委員黃偉哲昨天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九月公告,使用基因改造黃豆或玉米製造的醬油、黃豆沙拉油、玉米油、玉米糖漿與玉米澱粉等,得免標示「基因改造」或「含基因改造」字樣。
他說,民國一○一年市售基改食品標示調查結果發現,符合規定比率達百分之九十二點四,質疑政府將免標示範圍排除民眾常食用的醬油等食品,才呈現這種漂亮數據。
食藥署食品組簡任技正王慧英表示,衛福部會參考國外標準,再評估國內執行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