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高雄訊】「葉少爺」葉冠亨去年四月在高雄市區酒駕,奪走三條人命,最高法院本月二十七日依酒駕致死罪判葉六年有期徒刑定讞;高雄地檢署當天接到判決主文,隨即發出執行通知書,要求葉在二十九日下午到案,確保葉到案執行。昨下午一時四十分,葉在母親與家屬陪同到地檢署報到後發監。
葉冠亨說:「我還是對家屬很抱歉。」葉的母親表示,「對對方家屬感到十分抱歉跟對不起,我們也釋出十二萬分誠意要和解」。
死者李幸蓉的家屬認為,整件事情對家屬和小朋友是一輩子被判死刑和無期徒刑。他強調,不需和解,葉本來就要承擔,法律已經很保護葉,葉應該要感到幸福。
死者陳岡逸的父親陳大儒說,葉少酒駕案發生,讓政府修改酒駕罰則,讓公理、正義得以伸張,相當欣慰。對於和解,陳強調「和解不是用嘴巴說說」,從案發到現在完全感受不到家屬的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