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亭秀台北報導】受中國大陸打壓影響,我國外交處境日漸艱難,立法院外交及僑務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條約締結法草案」第十二條條文,未來各國與我國簽署協定,只要涉及國家機密,不須轉呈立法院查照。立委認為,此法通過後,將有助於我國拓展外交。
為穩固台灣在國際上的地位,及增加能見度,我國常與各國簽署合作協定,在經濟等方面互相交流,條約締結法修正草案在立法院外交及僑務委員會上保留已久,昨天終於無異議初審通過,依條約規定,簽署協定內容若涉國家機密,或有外交顧慮足以影響國家安全者,不須送立法院查照。
外交部常務次長侯清山說,審酌各國經驗,協定簽署均在行政權範疇內,不須送立法院查照。與會的立委劉盛良則認為,我國外交空間狹小,若不允許雙方締約國簽署保密協定,其他國家恐怕會不願與台灣交往,此案通過後對我國外交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