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防部擬將義務役役期縮短為一年,究竟何時實施?國防部昨天表示,只要二○○八年底前能達到百分之六十募兵比率,就縮短義務役役期至一年。另一方面,義務役官兵除役年齡將由現行的四十歲降至三十六歲。
立法院國防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兵役法修正草案」,將義務役官兵除役年齡降至三十六歲,提案立委賴士葆與林郁方表示,國防部目前列管後備軍人數目高達三百多萬人,降低除役年齡能有效減少行政管理及倉儲成本。
除此,林郁方指出,陳水扁總統曾在二○○四年召開國安高層會議,裁示二○○八年縮短義務役役期為一年,但今年三月,後備司令部參謀長在立法院表示,將於二○一一年推動募徵兵比例達六比四,屆時義務役役期才會縮短為一年;究竟是何時才縮短役期至一年?
國防部常務次長高廣圻表示,國防部希望能在二○○八年底前達到募兵數占國軍總數的百分之六十目標,「只要能達目標,我們就實施一年役期,屆時也將回溯當時所有現役義務役官士兵,滿一年者即刻退伍;不滿一年者待滿一年即可退伍」。
賴士葆表示,國防部長李傑私底下曾跟他承諾,二○○八年底一定實施役期縮短至一年,「這個時程應該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