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內政部營建署昨天依國家公園法,授權修訂高雄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的「區域內禁止事項」,增訂全區禁菸條款,未來若在壽山公園內吸菸,第一次可罰一千五,第二次加倍罰到三千元。此外,為因應狂犬病防疫,壽山國家公園也禁止攜帶寵物進入,罰款比照禁菸條款。
營建署指出,為確保遊客不受到二手菸危害、避免引發山林火災,因此修訂「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增訂除園區內原有依法設置的吸菸區外,「園區全面禁菸」,以保護生態棲地、維護遊客健康與提高環境品質。
據了解,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近日內也將依菸害防制法,公告各個國家公園的禁菸範圍,依據該法可罰兩千至一萬元。官員表示,在這種兩法均可罰的情況,依行政罰法規定,將依法定罰鍰額最高規定裁處。
其實在壽山國家公園之前,花蓮縣政府已於民國一百年公告太魯閣國家公園內的長春祠公園、文天祥公園禁菸,太管處隨後也公告燕子口、砂卡礑步道等處禁菸,使太魯閣成為第一個禁菸的國家公園,但禁菸範圍限特定地點、步道,仍非全區禁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