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政府近年來大力推動地上權標案,但由於住宅地上權的承購者僅有「使用權」,融資貸款困難,開發商紛紛打退堂鼓;財政部國產署研擬有條件開放地上權「分割移轉」,有助民眾融資貸款。
不過,國產署官員也表示,開放分割移轉必須慎重考慮,提出完整配套十月底將推出的地上權標案確定無法適用。
政府從民國八十五年推動設定地上權標案時,曾開放分割移轉,但由於管理困難,國產署從民國八十九年限制分割移轉,規定地上權不再製造集合式住宅。
民國九十九年禁售雙北大面積國有地後,國產署轉而積極推動設定地上權,並維持禁止分割移轉規定,至今雖標脫三十案,權利金總收益超過一百四十億元、每年租金收益約九千四百萬元,但標脫率僅約五成,甚至部分台北市精華地段無人投標。
住宅地上權無法分割移轉,承購者僅取得使用權,沒有部分地上權,銀行認為使用權不屬於擔保品,難以辦理貸款;就算獲得貸款,貸款成數常低於六成,利率也超過百分之三。
業者表示,年輕人、經濟能力較差者想購買住宅地上權,卻遭遇貸款障礙,影響購買意願;若開放地上權分割移轉,有助於民眾向銀行取得較高貸款額度和較低利率。
國產署官員表示,會參考業界的意見,傾向開放地上權分割移轉,但僅適用未來新案;日後得標業者須承擔無償管理責任,並預繳履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