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面對軍事審判法修法,許多違反軍刑法案將移歸司法審判,洪仲丘案被訴的軍士官也將「回歸」司法審判體系;以司法審理的「無罪推定原則」審理,未來有多少證據判多少罪,這樣的審理原則相較於外界的期待,司法審判機關未來面對洪案審理,恐怕將承受更多的外界壓力。
法界人士說,洪案發生迄今月餘,在過去一個月當中,根本難容被告人權的聲音,如今洪案全移歸司法機關,最直接碰觸的問題,就是「無罪推定原則」。以證據論罪是法律的基本要求,但對許多關心洪仲丘的人而言,恐怕難以接受。
法界人士說,洪案軍檢的偵辦,完全悖離「偵查不公開」原則,以致任由名嘴胡亂辦案,不夠精確的訊息,未經查證的說法,經由多手傳播後,先入為主後,以致期待與實際出現落差。
法界人士表示,司法講求的是程序、證據,認定事實與適用法律較軍法審判更為謹慎。以洪仲丘案來說,被依凌虐致死罪嫌起訴的戒護士陳毅勳,司法審判實務上,不少人認為陳毅勳並沒有要凌虐死洪仲丘的主觀犯意; 此外,陳毅勳等被訴軍士官,在沒有犯罪故意,也無預見洪會死亡的結果之下,司法機關不太會像軍檢的作法去聲押被告,如果換作是地方法院的法官,會裁准收押的可能性相對較小。
法界人士說,洪案若移普通司法機關,判決結果可能會讓不少民眾大失所望;司法機關講求的是罪刑法定,如果操死洪仲丘的事實,經過調查還原,以目前的司法生態似乎不容易以凌虐致死的故意動機論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