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九九八年起,台灣就希望與大陸建立軍事互信機制,一直到二○○八年馬英九總統上任初期還有這個提議,當年底大陸方面在「胡六點」中給了正面的回應。但是在二○○九年中期以後,台灣方面以「先經後政」為由,不再主張就軍事互信事進行對話。
和平是人類值得追求的最高價值。從二○○八年起兩岸已經進入大交流、大合作的時代,但是在政治上兩岸仍有著內戰的遺緒,迄今軍事上仍然存在著對抗的思維。目前兩岸政府推動軍事和解有困難,民間可以先行,今年六月底在北京,我所屬的兩岸統合學會與大陸的中華文化發展促進會邀集兩岸退役將領與學者約三十人,舉行了一場探討如何尋求兩岸安全與和平的研討會。這次會議名稱是《築信研討會》,主題是「止戈與立信」。
對於兩岸關係而言,這是一次重要的會議,其意義在於提出了與以往探討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完全不同的思維,會議達成共識:「兩岸應以中華文化的止戈與立信精神,及同為一家人的理念,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增進中華民族整體利益做出進一步安排」。
「止戈」、「立信」、「同為一家人」這三個概念融合為未來討論兩岸軍事安全機制的基礎。首先,西方軍事安全機制的目的是「軍事安全」,兩岸的目的則是「止戈和平」,這兩個概念完全不同。其次,西方主張「互信」,而兩岸主張「立信」。「互信」必須依賴條約或協議來保障,但是「立信」則是以中華文化的「義」,也就是「民族大義」為基礎。最後,西方是在國與國的關係上追求互信,兩岸則是在「同為一家人」的認同上立信。
在會議共識中,與會者也一致認為,「軍事安全互信是政治互信的體現」,與政治互信是不可分,亦非是單純的軍事問題,任何有關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問題的討論,均必須「秉持一個中國的架構」為原則。至於「一中架構」為何,兩岸目前均有不同看法,在這方面,兩岸已有「九二共識」做為基礎,可以在此基礎上進行互動。兩岸統合學會提出「一中三憲、兩岸統合」做為兩岸「一個中國架構」的內涵,主張可以在「一中三憲」的架構中進行軍事安全機制的討論。
會議共識中還確定了西方「國與國」式處理軍事互信的思維與方式,不適用於兩岸軍事安全。軍事互信、信心建立措施(CBMs)等都是西方人所創造出來的概念,起源於一九七五年的《赫爾辛基最終議定書》。它是以現實主義為核心,屬於國家與國家間的行為,它並不適用兩岸和平發展的思維,原因在於:首先,當時是因為二戰後的領土問題已經解決,即最核心的爭議已經不存在了,東西陣營才可能建立軍事互信。目前兩岸的核心問題是主權歸屬的爭議,包括台灣內部仍有分離主義訴求,在核心問題如果沒有共識,任何軍事互信或CBMs的機制都將只是沙中之塔,是極為脆弱的。
其次,軍事互信機制能夠建立與運作的條件在於雙邊的實力相近,可是兩岸在軍事力量的差異。由於有差距,台北在與北京談軍事互信機制時,往往希望華府可以第三方立場並存或見證,以及嚴謹的查證規範,讓台北比較有安全感,但是北京應該是不會接受這種讓美國介入兩岸的方式。
會議共識亦包括:「惟有雙方以民族大義立信,以大情大理築信,兩岸才能共築中華民族美好的未來」。這表示要建立兩岸的「互信」,必須先以民族大義來「立信」,用情與理來「築信」。民族大義自然是指「兩岸人民同屬中華民族,有責任共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共同促進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與會者也一致認為,兩岸目前最容易也最應該的就是兩岸在海域權益方面的合作,特別是在東海與南海問題上,兩岸應尋求各種可能的默契或具體合作方式。
這次會議的共識為未來的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的探討,建立了以中華文化為內涵的基礎,可以擺脫一些以往在相關討論的誤區,使得未來的討論能夠更能清楚聚焦,為兩岸和平發展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