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今天是三八婦女節,但仍有許多職業婦女權益受損;一名被派到台電上班的女派遣工,長期遭某內部員工性騷擾,於是向台北市勞工局申訴,台電和所屬派遣公司同時挨罰,未料兩公司向勞委會訴願後,公司內發生性騷擾的台電卻獲駁回裁罰,理由是台電非雇主。
婦女新知基金會昨天在婦女節前夕赴勞委會抗議,痛批勞委會「無知又無感」。
婦女新知祕書長林實芳表示,派遣工看似「一雇二主」雙保障,但實情是要派和派遣公司互推責任,結果落得「兩頭空」。
這名女派遣工九十八年被吉興工程顧問公司(派遣公司)分到台電(要派公司)上班,因遭一名年約四十歲的台電男員工長期摸胸和蹭腿,她在民國一百年二月向台電申訴,台電卻遲至七月才調查,最後認定性騷擾不成立。
隨後她向北市勞工局申訴,北市府認定台電和吉興有失雇主責任,去年初分別開罰三十萬和二十五萬元,未料兩公司又各自向勞委會訴願,勞委會最後駁回台電裁罰案。
婦女新知董事、台大社會系副教授范雲說,去年非典型勞工(臨時工、派遣和打工)七十三萬多人,女性占七成五,政府應重視女性非典型勞動權。
勞委會坦言,現行法令確有不足和模糊空間,已在推動立法,讓勞動三方的特殊關係受均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