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賞期可例外 消保處:不會開大門 |2013.03.05 語音朗讀 896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擬修消費者保護法,未來郵購或訪問買賣產品非全面享有七天鑑賞期;消基會質疑消保權益開倒車。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陳智義強調,消保法的修法至少要像國外一樣,條列出不適用七天鑑賞期的產品內容,以免開大門情況出現。 針對消保團體的質疑,消保處長劉清芳說,決定哪些商品適用或排除時,必須召開公聽會,邀請消保團體、業者等與會討論;之後要報行政院核定,屆時消保處也會會同消保團體共同把關審核,不會開大門,變成什麼商品都不受七天鑑賞期規範。 前一篇文章 全台最貴菜園 22.9億買475坪 下一篇文章 陽明山吉野櫻盛放 22日海芋季接棒 熱門新聞 01苗栗漁港冒藍眼淚 縣府將檢測水質2026.03.3102祖厝大變身 王榮文打造農夫美術館2026.03.3103明德水庫蓄水量僅27% 今起供4停42026.04.0104星雲大師靈骨分燈日本 法燈長明2026.04.0105新生首次到校2026.04.0206東京櫻花滿開2026.04.0107佛光會理監事會議 佛光精神深耕全球2026.03.31089公尺高恐龍 現身澄清湖2026.04.0109【讓愛自由】纏繞與獨立之間2026.04.0210星雲大師靈骨分燈泰國 化益世人2026.04.02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拳擊亞錦賽 陳念琴保底銅牌 桌球世界盃 林昀儒暌違7年闖4強高雄貓站長 「蜜柑」 6歲了全台黑琵數量 創新高線上祭祖 台中桃園熱烈、彰化冷淡鋒面南下全台有雨 水庫有望解渴東螺溪畔木棉道 火紅花朵盛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