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賞期可例外 消保處:不會開大門 |2013.03.05 語音朗讀 853觀看次 字級 大 中 小 【本報台北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擬修消費者保護法,未來郵購或訪問買賣產品非全面享有七天鑑賞期;消基會質疑消保權益開倒車。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發行人陳智義強調,消保法的修法至少要像國外一樣,條列出不適用七天鑑賞期的產品內容,以免開大門情況出現。 針對消保團體的質疑,消保處長劉清芳說,決定哪些商品適用或排除時,必須召開公聽會,邀請消保團體、業者等與會討論;之後要報行政院核定,屆時消保處也會會同消保團體共同把關審核,不會開大門,變成什麼商品都不受七天鑑賞期規範。 前一篇文章 全台最貴菜園 22.9億買475坪 下一篇文章 陽明山吉野櫻盛放 22日海芋季接棒 熱門新聞 01佛光菁英幹部培訓 精進信願行2025.07.2102【詩】星紅仙人球2025.07.2203社論--撕裂的人心如何縫補2025.07.2404【詩】戀戀古城2025.07.2305星雲大師全集【講演集】緣起與還滅─從天堂到地獄 4-12025.07.2206【利人利己】健康素食觀2025.07.2207全球佛青聚新馬寺 探討永續發展2025.07.2208【創作花園】 挑戰養蠶寶寶2025.07.2409菲國宗教和諧共融 三好教育見證2025.07.22102025香港書展開幕 佛光山力推閱讀文化2025.07.21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相關報導 U12世界盃 中華小將灌13分擊退澳洲睽違20年 湯智鈞世大運反曲弓奪金世大運 中華隊再添3銀入袋台版合掌村 探索祕境2025潮台北 打卡可抽獎玉山光電設備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