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北訊】以民國一百年為基期,新北市政府主計處昨天首度發布一月新北市消費者物價總指數為一百零二點五,較台灣地區的一百零二點四四、台北市的一百零一點八七、高雄市的一百零二點一七都高,即新北市物價漲幅最大,顯示「新北市居大不易」。
新爾市政府以六百戶家庭收支記帳戶、收支訪問二千五百戶作為七大類權重比例,並進行五千二百零六項物品查價。
各項指數中,食物類一百零五點三五、衣著類一百零四點七四、居住類一百零一點二九、交通類一百零一點二九、醫療保健類一百零一點八七、教養娛樂類一百點二七、雜項類一百零二點四五。
主計處說,依雙北市政府統計顯示,台北市民花較多比例的錢在娛樂、衣著及居住,也因北市公共運輸較便利,交通花費比例相對較低;而新北市民花在食物類的比例較高,是因所得相對北市民較低,比例因而略高。
另外,新北市城鄉間消費型態差異甚大,因此消費者物價指數另以「都會區(過去十縣轄市)」、「次都會區」畫分。次都會區花在食物類、衣著類的比例略高於都會區,但交通類、居住類、教養娛樂類都遠低於都會區,顯示次都會區所得較低、交通不便、房租較低、生活較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