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大陸三十一個省市區新一屆人代會本月中下旬將陸續召開,選出新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並確定各省市政府和司法機關主要領導人選。
南方新聞網綜合報導,大陸三十一個省市區新一屆人代會安排在本月中下旬召開,主要議程是選舉參加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
大陸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任期到今年三月屆滿,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應於今年一月選出,名額不超過三千人。
這次全國人大代表選舉首次實行「城鄉同比」,在按照人口數分配的三千名代表名額中,依城鄉約每六十七萬人分配一名代表。此外,還有地區基本名額八名以及應選的其他代表名額。
即將召開的各省市人代會的另一個重要議程涉及人事,省長(市長、自治區政府主席)人選、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省級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也將在會議中敲定。
據中國大陸憲法,省級人民代表大會為該省(市、區)最高權力機關,省長、副省長由人代會選舉產生。但是在兩次省級人代會之間,大陸中央也會調整省級行政首長人選,決定由相關人選出任代省長,並在省級人代會召開時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