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引發爭議,經濟部長施顏祥昨天表示,未來績效獎金發放將與國內經濟成長率、失業率及家戶所得成長率等總體經濟指標連動;相關辦法最快將於三月提報行政院,一○一年度獎金就可適用。
施顏祥說,績效獎金有其歷史背景,但大環境「今非昔比」,制度必須改變,國營事業必須付出多一分社會關心,秉持同理心與民同在。
國營會執行長劉明忠進一步指出,納入經濟指標的改革方向已定,但具體執行細節仍在協商中。其中一項討論方案為,把二點六個月切成三塊,分別是經濟成長率一個月、失業率一個月,及所得成長率零點六個月,再按個別指標表現訂定發放月數;另一項方案則是僅包括經濟成長率與失業率,各為一點三個月。
劉明忠指出,國營事業如出現年度虧損,除考量員工生產力以外,更將依據國內經濟成長率、失業率與家戶所得最低百分之二十者所得成長率「下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