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減緩人為二氧化碳所造成之溫室效應,現階段發展低碳(零碳)能源技術是地球邁向「永續發展」之必要手段;據此,台灣應朝向發展兼具「穩定」及「永續」之再生能源技術,例如:太陽能、風能、生質能、地熱能與海洋能等,並運用區域智慧電網及儲能技術(Energy Storage Technology,簡稱EST),以將整體能源使用效率最大化。推廣「地下儲能技術(Underground Thermal Energy Storage,簡稱UTES)」,可將產生多餘之能量轉換成熱能或冷能,並儲存於地底下。國際間,普遍應用之地下儲能技術類型,主要為:含水層熱儲能技術(Aquifer Thermal Energy Storage,簡稱ATES)與鑽孔式熱儲能技術(Borehole Thermal Energy Storage,簡稱BTES);並結合熱泵等設備於季節性加熱與冷卻,將系統之節能效益提升。
芬蘭、挪威及荷蘭係國際間運用地下儲能技術相當成功的國家,廣泛地應用地下儲能技術於區域能源供應系統。以瑞典為例,其Stockholm-Arlanda機場為目前世界最大之ATES系統,面積大約為一百個足球場大小,容納人數約二萬五千人,夏天藉由太陽能集熱器或是冷熱交換將熱能儲存至地下水層,提供冬季之使用;冬季則將融雪回收儲存至地下水層提供夏天冷房之需求,此系統每年可貢獻近七千噸之二氧化碳減量,對於環境保護具有極大的貢獻;另一方面,挪威國內目前最大之ATES系統,建於奧斯陸機場,包含一組八MW之熱泵及十八組深四十五公尺之水井用於冷熱交換,此系統包含機場所有供冷需求,其中有百分之七十五之供冷需求,利用熱泵進行供冷,其餘百分之二十五直接利用熱交換器與地下水進行熱交換。
從自然環境及能源資源生產角度來看,芬蘭、挪威及荷蘭均較台灣豐富且多,但它們仍朝向節約能源及推廣儲能系統方向前進。技術上,利用儲熱或儲冷技術以減少化石燃料之使用;藉由長期或短期之儲能,使能源利用更加靈活且穩定,大規模地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能源安全。地下儲能技術對環境有益,因此汲取國外發展地下儲能技術之成功經驗,可作為台灣未來乾淨能源之投資方向;然而,因含水層熱儲能技術恐有汙染地下水之虞,建議國內未來應發展鑽孔式熱儲能技術。
縱觀國外模範國家,其成功發展儲能技術之關鍵因素包括:國家能源發展政策配合、合理能源價格策略、完善投資獎勵辦法、相關管理法規與配套措施、以及充足之儲能技術研發能量。反觀國內上述五大因素皆極度缺乏,政府未來宜積極推動之策略如下:
(一)修訂相關法規與配套措施,提供經濟誘因與獎勵措施:檢視國內現有法規與配套措施之競合關係,並將地下儲能技術整併於相關法令中(例如:綠建築法);同時提供優惠貸款、獎勵措施及政府採購,以加速推動國內能源產業發展地下儲能技術。
(二)建立國外廠商合作機制,促成關鍵技術設備本土化:建立國外合作機制,引進關鍵儲能技術,將國外成功經驗深耕本土化,並藉此培育國內儲能技術專業人員;建立示範計畫,推廣成功經驗。
(三)加速建立國內商業模式,建置完善碳權交易平台:建立國內儲能技術之商業模式(Bussiness Model),同時建構完善碳權交易平台,對廠商、業者或機關單位所獲得之減碳量,提供實質交易機會。
(四)推廣並輔導產業投入研發,建立技術交流資訊平台:推廣宣導並輔導產業投入研發,獎勵儲能技術之開發,提升國內研發能量;以各工業區、住宅社區、產業聚落為核心,結合儲能技術與區域能源供應系統,並建立資訊交流平台,以利區域能源整合工作之推動發展與資訊交流。
(五)加強跨區域間合作機制,建置資源循環利用網絡:推行國內儲能技術之應用,將儲能技術與區域能源整合供應系統結合,提高能源使用效率與效益,並可降低設備裝置費用及營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