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證所稅明年元旦上路,財政部表示,強制核實課稅以外的投資人若要選擇「核實課稅」,今天是向券商提出申請的最後期限,適用設算所得的投資人則不必申請;一旦選定後,一年內不得變更。
個人股票交易所得將自明年起課徵綜合所得稅,後年五月申報。
財政部昨天表示,自一○二年起至一○三年止,除特定範圍應「強制核實課稅」外,其餘上市、上櫃、興櫃股票可二擇一,選擇「設算所得」就源扣繳,或「核實計算所得」分開計稅、合併申報。
財政部規定,想要核實課稅的投資人應向證券戶所屬證券商,提出書面申請,券商應於明年二月底前向各區國稅局回報選擇核實課稅的人數。
財政部表示,在股票出售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盤指數未達八千五百點時,設算所得不課稅;若股價指數在八千五百點以上,依出售股票金額就源扣繳萬分之二至六的證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