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智華台北報導】東吳法學院院長潘維大語重心長地表示,隨著時代變遷與社會觀念的轉變,以及連日來的相關新聞事件,法律人的社會形象似乎也開始起了變化,尤其是法律人的品格更在民眾心中出現日漸下滑趨勢,如何重振法律人的道德素養是當務之急。
潘維大表示,綜觀國內法律養成教育,目前出現三大危機與缺失,包括養成的律師缺乏國際化能力,導致處理相關國際案例時可能出現心有餘而力不足的窘況;缺乏工商案例的實務能力,科技金融專業背景不足;法律倫理的涵養扎根不夠,法律人社會形象出現下滑趨勢。
潘維大表示,法律人的職責就是要替民眾伸張正義、幫社會打擊不法,品格標準本來就應該要比其他職業來得高,而法律人自己更要懂得「有所為有所不為」的真諦,才能符合社會大眾的道德期待。